首页本所公告关于藏品《琥珀佛珠》转换交易版块的研究结果说明
关于藏品《琥珀佛珠》转换交易版块的研究结果说明
2016-09-01     阅读字体大小: [中] [大]
各经纪会员、交易会员:
 
  本所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藏品《琥珀佛珠》持仓交易会员申请将该藏品从艺术主版转至艺术新版进行交易的申请书。本所就此进行研究探讨,现委托北京金玉辕生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与各地经纪会员、交易会员沟通并签署《转版确认书》,确认该藏品转版后新的交易方案。签署《转版确认书》,认可以下转版交易方案的会员,其所持有《琥珀佛珠》将转至艺术新版进行交易,上市日期为9月30日。若《琥珀佛珠》持仓会员不同意转版交易方案,未签订签署《转版确认书》的,其所持有《琥珀佛珠》将继续留在艺术主版进行交易,上市时间为9月5日。
 
  转版后的交易方案进行如下说明:
 
  琥珀总发行1100000颗,同意转版的会员出让持仓总量的5%进行持仓配售,配售价格为30元/颗,上市时间为9月30日,上市价格为30元/颗。上市后对《琥珀佛珠》每个原始持有者的持仓总量的90%进行冻结(如有小数时向下取整),即持仓总量的5%部分在上市首日即可自由交易,配售所得部分不冻结(配售条件将另行发布公告)。解冻条件为:持有者在《琥珀佛珠》转版上市后的买入交易量每达到初始冻结量时,解冻20%(单日最大解冻量为初始冻结持仓的20%)。最快连续五日全部解冻。如无交易记录的客户,在转版上市日起12个月后解冻剩下全部持仓。
 
  例如:会员A持有《琥珀佛珠》1000颗,按规定冻结90%,即900颗。《琥珀佛珠》上市后,当A在《琥珀佛珠》的买入交易量达到900颗时,下一个交易日,从A冻结部分释放其初始冻结持仓总量的20%,可交易量实际增加180颗;之后《琥珀佛珠》买入交易量累计再次达到900颗,下一交易日继续解冻180颗;依次类推,累计买入交易量完成900颗,下个交易日解冻180颗,最快五天全部解冻。
 
 
福建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
2016年9月1日